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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加强领导是做好人口与计生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随着我公司扁平化改革工作的全面推进和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计划生育管理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发展的需要,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第二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条例》,结合公司人员机构调整和施工生产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管控体系

    第三条  公司计划生育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双重管理的原则构建管控体系。

公司设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隶属于后勤部,负责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统一归口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日常管理工作。公司所属工程指挥部、项目部的职工计划生育管控工作要按照职工户口所在地,由公司各地区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统一管理。

    第四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完善组织机构,对公司计划生育委员会重新进行调整。

主任委员: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主任委员:主管社会事业管理中心的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委 员:后勤部部长、工会女工部部长、宣传部部长。

日常具体管控人员:公司计生办专职人员

    第五条  各地区办事处、集企部、公司机关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和人员情况,尽快建立计划生育组织机构,及时选配思想好、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员工,充实到计生工作岗位上来;各指挥部、项目部及公司二级单位要配备一名兼职计划生育信息员,负责计划生育信息的收集、整理、传递和统计等日常工作。

    第六条   计划生育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工程,公司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性组织都要结合各自的工作性质和特点,有计划、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做好计划生育;公司各行政部门要根据自己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的配合计划生育部门做好工作。

 

                     第三章  日常管理

    第七条  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是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中央的要求,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摆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位置。要高度重视计生工作,加强领导,切实做到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

公司计生办在每年年初和年末,要召开全公司计划生育工作例会,沟通信息、掌握动态。

    第八条  计划生育工作始终要坚持“四个不动摇”,即:坚持稳定现行计生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生工作机构、计生工作队伍不动摇;坚持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第九条  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要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要不断探索、总结和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各种资料管理齐全,统计报表及时准确。

    第十条  计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三为主”的基本工作方针,即: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和经常性工作为主。

    第十一条  公司各单位和部门要多渠道、多形式、生动活泼的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和思想工作,组织职工开展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国情国策教育,宣传《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内蒙古自治区计生工作条例》,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使广大职工提高法制观念和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意识。

    第十二条  要加强对重点人员和流动人口的管理。要按照“

谁用工、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协作队伍计生工作的管理。

各地区办事处、集企部要对下岗、离岗、内退、休长假等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工作服务意识要在服务方法、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要在公司工会的大力支持下,开展“家访”、“送温暖”和评比“五好家庭”等活动,把各级组织对职工及家属的关爱和计划生育的服务送家进户。

    第十四条  各地区办事处、集企部、公司机关要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做到“三纳入、”“四同步”,即: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本单位总体工作发展规划,纳入制度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中;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同奖惩。真正执行好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局面,确保公司计划生育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  要继续坚持和完善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责任制,在工作中坚持“一票否决制”。公司在年度工作会议上将计生工作列入议程,与各地区办事处、集企部、公司机关签订《计划生育责任书》。细化职责,分解目标,并把《责任书》作为对各级班子和干部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     

    第十六条  公司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要根据《责任书》所确定的各项指标,每年在年初公司工作会议上签订责任书。每季度进行检查,公司计生办结合地方政府检查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年终按照所签定的责任书提出奖惩意见。

各地区办事处、集企部、公司机关要定期、不定期地对计划生育工作进行检查,并根据《责任书》包保情况,各自年终进行奖罚兑现。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计生办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2006年3月10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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