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工作部 ⑴ 贯彻落实建设公司的管理方针,学习和宣传建设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指标及有关法律、法规。 ⑵ 负责党委范围内的与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有关的文件控制管理工作。 ⑶ 负责识别和评价本部门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风险。 ⑷ 负责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信息交流,并负责新的适宜的法律、法规的获取和向有关部门报告及参加管理评审。 ⑸ 其他条款履行《建设公司各部室职责范围》。
社会事业中心 ⑴ 建立并保持《易燃、易爆品防火控制程序》,并负责实施的指导、检查。 ⑵ 负责建设公司机关和本部门范围内的环境因素、危害因素的识别、评价工作。 ⑷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与响应、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监测与测量等工作。 ⑸ 参加管理评审,提供管理体系在本部门运行的评价信息。 ⑹ 其他条款履行《建设公司各部室职责范围》。 公司/指挥部 ⑴ 贯彻执行建设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⑵ 负责收集获取所在地区的有关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的要求,并向建设公司安质部报告和备案。 ⑶ 在建设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在完成建设公司下达的各项经济指标的同时,积极主动进行市场开发,争取更多的工程项目。 ⑷ 负责公司/指挥部环境因素识别、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危险源的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的确定,建立公司/指挥部《环境因素台帐》、《重大环境因素清单》和《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结果一览表》、《重大风险及其控制计划清单》。 ⑸ 负责配备满足要求的各类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类岗位能力要求和岗位职责,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分工,明确各级人员的责任。 ⑹ 组织进行质量、环境和安全教育,负责对自有员工、外来劳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与考核及资格审查。 ⑺ 负责配备足够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过程的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资源,进行现场安全防护、基础设施和工作环境的提供和管理,保证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⑻ 负责了解施工中的顾客要求,并指导项目部制定相应措施,努力满足顾客要求。 ⑼ 负责施工过程中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实施与跟踪验证。 ⑽ 参加管理评审,提供管理体系在本单位运行的评价信息。 ⑾ 其他条款执行《建设公司各部室职责范围》。 项目部 ⑴ 是建设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实施者。负责贯彻执行建设公司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针、目标和相关的法律、法规。 ⑵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等,并上报公司/指挥部审批。 ⑶ 完成项目部环境因素识别、重大环境因素的确定,危险源辨识、重大安全风险确定等工作。 ⑷ 建立健全质量、安全责任制,进行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人。 ⑸ 负责及时了解施工中的顾客要求,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 ⑹ 负责施工过程中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 ⑺ 其他条款执行《建设公司各部室职责范围》。 工会工作部 ⑴ 建立健全各级劳动保护监查组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维护企业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的职责。 ⑵ 维护员工在建设公司生产、活动或服务过程中环境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合法权益,负责监督落实好劳动保护工作及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⑶ 积极参与伤亡事故、严重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工作。 ⑷ 宣传、贯彻、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并保持《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控制程序》。 ⑸ 参加管理评审,提供管理体系在本部门运行的评价信息。 ⑹ 其他条款履行《建设公司各部室职责范围》。